养老服务业:既是事业,也是产业
本帖最后由 王美琳 于 2015-5-18 16:53 编辑张宝文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既是事业也是产业,不能将养老服务业简单地视为老年人福利事业,更不能将养老服务视为国民经济发展的负担,而是应当将其视为民生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加以发展。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不仅是保障与改善民生的重要着力点,也是具有发展前景的经济新增长点,它同时还会创造众多的就业岗位,值得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理性地促进养老服务业大发展。
养老服务业覆盖众多人口、涉及众多产业,要取得大的发展,需要打出一套“组合拳”,提供长期稳定的政策支持。
在养老理念上,要转变认识观念,分层次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要科学设计养老服务体系框架,根据老年人的不同服务需求,分层次地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在政策支持方面,要构建综合型的政策体系,协同推进养老服务业大发展。
在经济政策支持方面,包括从财政、税收、金融、土地政策及其他经济政策上支持养老产业发展。急切需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将其纳入社会保险体系,与医疗保险等制度有机结合。
在社会资本方面,要多措并举促进其参与养老服务产业。在发挥好政府作用,切实承担好政府托底责任的同时,充分认识养老服务业的商品特性,发挥好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放手让企业和社会组织按市场规律运作。
在养老模式上,要推动医养资源深度融合。鼓励养老机构整合基层医疗卫生在场地、人力、服务等方面的资源,实现养老服务与基层医疗服务的无缝对接。在人才培养方面,加快专业培训步伐。
政府的责任是要做好规划布局,提供政策支持,并解决好重点人群的养老需求。公办养老重点目标应当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和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这些老年人是整个老年群体中最需要服务的人群;民办机构应该提供更多选择性服务,以突出市场化为主,为老年人提供协助性、咨询性、专业性等更高层次的服务。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既是事业也是产业,不能将养老服务业简单地视为老年人福利事业,更不能将养老服务视为国民经济发展的负担,而是应当将其视为民生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加以发展,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亮点,成为保障民生、拉动内需、扩大就业、推进转型的重要动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张宝文在浙江调研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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