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居养老”应多些实惠少些噱头!
本帖最后由 原敏 于 2016-7-3 10:31 编辑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的消费观念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传统的养老模式不能够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比起固定的待在一个地方久居,新 兴的“旅居养老”、“候鸟式养老”等模式受到很多老人的推崇。与普通旅游的走马观花、行色匆匆不同,选择“旅居养老”的老人一般会在一个地方住上十天半个 月甚至数月,慢慢游、细细品,以达到既健康养生又开阔视野的目的。
但随着市场的火热,市场上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因素。一些人打着“关爱老人,为老人造 福”的旗号,其实是想尽各种办法忽悠老人的新噱头。由于老年人防范意识不强,平时身边没有家人陪伴,所以经常会在不法分子所谓的亲情攻势下,遭受欺骗。不 仅游览祖国大好河山、放松身心的愿望不能实现,反而财产受到损失。
度假养老名不副实
“最新养老新模式,让您游遍天下!”近期,记者发现在北京不少养老院都打出了这样的宣传语,家住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桥附近的薛阿姨就被这样 的一则广告打动。据养老院的工作人员介绍,该养老院在全国几十个城市都有合作养老机构,也就是说参与了度假养老,不仅享受养老院内专业人员的护理和照顾, 还能选择全中国几十个城市中任意一家养老院去住,既养老又旅游,一举两得。薛阿姨觉得这样的方式特别好,既能享受专业照顾还能去旅游,也给儿女减少了不少 麻烦,于是就跟老伴一起报名参加了“度假养老”。
但是薛阿姨告诉记者:“据我们入住时的工作人员介绍,入住养老院之后,若想去其他城市合作机构的养老院住宿的话,需购买‘时权居住证’。每 份居住证则享有该养老中心及该公司合作管理的任何一家养生养老机构一年的居住资格权。我以为买了这个居住证之后就可以随便去其他城市养老,也不需要再支付 其他费用了,于是就买了10份居住证。
但是我跟老伴一起到了位于苏州市的一家合作的养老机构后,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所谓‘时权居住证’,并非预付的 床位费,而只是‘资格凭证’。也就是说要入住养老院,还要另外缴纳伙食费、护理费等。那就等于之前交的那些钱购买居住证的钱是打水漂了吗?后来才发现被忽 悠的不止我们一家人,很多到其他城市去养老的老年人都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服务不好价格高
现阶段,由于老年人普遍都有孤独、渴望关心、不想给儿女麻烦等心理特点,所以恰恰会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其中,“偷换概念”是一个惯用伎俩。 除了“候鸟式养老”外,被故意误用的还有“消费养老”、“医疗咨询”等。像薛阿姨这样的老年人还有很多,他们也都是轻信了一些养老机构的忽悠,从而大呼上 当。据薛阿姨表示,自己跟老伴前前后后在养老院消费了近十万元,可到头来却没有得到他们所宣传的服务,真是得不偿失,只能算是花钱买教训,谁叫自己轻信了 宣传又想体验新鲜事物呢!
对于不法分子的类似伎俩,老年人应如何防范?对此记者采访了中国老年保健协会秘书长张家喜,他表示,现阶段不管听到什么关于老年人的新“概 念”,在选择之前一定要多个心眼儿,并且在需要支付大额款项时,一定要跟儿女说,并且还要多请教几个人,最好不要擅自做主。因为一些老年人往往信息滞后, 因此在大事上应该多问问身边亲友和儿女,而不是隐瞒,在确定无风险后再签订合同、付款。另外,老年人心中应有一个基本判断:凡是商家以极具诱惑的说辞推销 某一产品或服务,并催促老年人当场付款或尽快付款的时候,是骗局的可能性往往比较大。
行业有待规范
中国老年学会老年旅游委员会主任田定中表示,由于“候鸟族”的日益壮大,其本质上是消费升级的表现,折射出我国正由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 转变。这种转变目前已经开始被许多地方充分利用,用于促进旅游休闲和养老经济发展。“候鸟式养老”扮演着一种先行经济的角色:短期养老与旅游相结合,克服 了老年人难舍居家养老的习惯,有利于培育养老经济市场;整合了酒店、宾馆、农家乐等服务资源,形成了不同档次的养老休闲服务,为城市的养老、旅游营销打开 了局面;与旅游休闲结合,将带动住宿、餐饮、文化娱乐、养生等服务业及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的发展。
在先期以休闲养老为主要特征的模式之后,还将带动护理培 训、医疗保健、养生膳食、养老地产等项目。但是我国候鸟式养老产业刚刚起步,大多数项目都仅只是以环境为卖点,而缺乏内容,缺乏适合、吸引老年人群的活动 主题。另外,在服务质量上也存在着差别。
据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的“候鸟式养老”服务机构一般都采取会员制,会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机构所属各地养老社区或签约服务承接地入住。其中一定要注意:在法律上,必须签订协议,要有规范的尽量详尽的合同文本。这是为了保护服务机构和老年人双方的利益。
对此中国老年保健协会秘书长张家喜表示,为避免更多老年人陷入类似骗局,政府有关部门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养老机构应一律取缔;对于侵害老 年人合法权益的中介机构,应依法追究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应大力发展政府主办的养老机构,在机构医疗条件、床位数量、护工数量 上要加大投入,使之有所改善。除此之外,还应鼓励、规范和扶持社会专业养老服务机构,让更多人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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