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丨北京首次明确支持养老会员制,并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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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咨询消息:2018年11月20日,北京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发布《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办法(试行)》,首次明确支持养老会员制,并提出具体要求。关于养老机构的收费,办法规定:健全价格收费机制。政府办养老机构执行《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市场机制自行定价,收费项目及标准向社会公示,收取押金时出具风险提示书。
除利用自建或自有设施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外,严禁实施会员制。会员制收费额度原则上不能超过经营者可抵押物估值。会员费不得投资风险行业。 这是官方首次承认、并明确认可养老会员制,养老会员制是国际通行的养老模式,此前官方一直未明确支持或反对养老会员制,而市场上有各种各样的养老会员制,部分机构采用养老会员制,收了钱以后跑路,导致老人巨额损失,明确规范养老会员制,有利于养老产业的发展。 北京市民政部对养老会员制明确提出几点要求:一、利用自建或自有设施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可以采用养老会员制。二、会员制收费原则上不能超过经营者可抵押物估值。三、会员费不得投资风险行业。 解读《办法》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市行政辖区内从事养老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具体指本市行政辖区内从事养老照料服务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农村幸福晚年驿站)。
二、监管体系《办法》首次明确了建立政府部门行政监管、行业协会自律管理、服务对象及家属主动监督、社会舆论公开监督的养老服务监管体系,切实发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服务对象及家属、专业社会机构等各方力量,确保监管体系构架完善、责权层次分明、相互衔接密切、力量整合充分。《办法》明确市民政局是本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行业主管部门,市级公安、发展改革、财政、人力社保、规划国土、环保、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卫生计生、市场监督管理、金融等部门发挥多部门联合监管职能,按照各自部门职责,严格落实专业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中的事中事后监管和质量服务标准宣贯落实,扎实做好养老服务监管工作。还明确了各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管职责。支持行业协会、专业社会组织或机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养老服务监管工作,鼓励养老服务对象及其家属、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主动监督养老服务质量。
三、监管内容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重点加强养老服务财政资金使用、政策标准实施、市场行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规划建设、建筑设施、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环境卫生、人才培训、收费管理、安全稳定,以及对老年人权益维护(主要指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等)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
四、监管方式通过绩效评估、跟踪审计、专项督查、联合检查、随机抽查、合同规范、养老质量评价、大数据监测、执法检查等法定方式,科学组织实施,可以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进行。
五、监管制度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养老服务诚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完善购买第三方服务机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养老服务数据统筹平台、建立社会评价机制、完善服务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欺老虐老行为举报查处机制、建立养老服务退出机制、完善养老服务机构退出后的善后机制。
六、惩罚措施养老服务机构在为老服务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追究养老服务机构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未构成行政处罚以上情节的,由属地行业主管部门依职权视情节采取七种措施进行处理:(1)约谈提醒。(2)列入重点关注、出具警示函。(3)责令限期整改。(4)要求提交专项报告,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措施。(5)记入不良诚信档案,并对社会公布。(6)由当地民政部门指定其他机构安顿老人。(7)提请相关部门注销养老服务机构法人资格。 延伸阅读:
行心智能养老管理系统以现代通讯、呼叫中心、互联网及电子商务为技术依托,以“建设信息化养老服务及支援中心”为核心,以“建立老年人信息数据库”为基础,以“提供生活照料、精神关怀、增值服务”为基本服务内容,为养老机构建立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把养老机构打造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养老生活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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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心推出“医养结合”的新养老信息系统,该系统既保留了医嘱处方、电子病历、护理记录、护士查对执行、药房药库管理、费用管理等医疗流程,还加入了传统的养老院信息系统管理模块,包括接待管理、老人档案、餐饮、洗衣等老人生活管理等模块。除此之外,系统还加入OA办公系统,远程医疗,微信回访、推送分享、智能考勤等现代化系统。行心智慧养老系统:养老院管理系统、社区养老管理系统、居家养老管理系统、医养结合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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