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长辈 发表于 2014-8-7 08:28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是国务院主管全国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成立于1999年10月。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旅游局、中国保监会、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老龄协会等27个单位组成。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及重大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2、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        3、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       4、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老龄工作。       5、组织、协调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有关老龄事务在国内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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