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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谨防保险公司误导中老年人购买保险 [打印本页]

作者: 周云海    时间: 2015-8-15 13:57
标题: 谨防保险公司误导中老年人购买保险

       2013年4月30日,上海市某某向世纪保网投诉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业务员王某、杨某两人误导下购买了该公司的“平安金裕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平安智胜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产品,我们在 今年1月22日向世纪保网写了《误导、忽悠文化不高的中老年,坑骗退休工人的血汗钱》的投诉信后,得到了世纪保网老师的热情帮助。由此,我们走上了在我妻子被误导、忽悠买了平安保险产品的过程分析、询证、合规查证并要求撤保之路。

  投诉全文如下:

  我们在平安人寿保险上海分公司业务员王某、杨某两人误导下购买了该公司的“平安金裕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平安智胜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产品,我们在 今年1月22日向世纪保网写了《误导、忽悠文化不高的中老年,坑骗退休工人的血汗钱》的投诉信后,得到了世纪保网老师的热情帮助。由此,我们走上了在我妻子被误导、忽悠买了平安保险产品的过程分析、询证、合规查证并要求撤保之路。

  被世纪保网刊登投诉信后的欣喜、得到世纪保网老师热情帮助后的翘望,随着平安人寿上海分公司的打太极,我们满腔的欣喜翘望之情被平安人寿上海分公司深厚的太极功夫消磨的没了脾气。维权之难,面对平安人寿保险这样势大滔天的巨企的维权更是难上加难!

  算来从我们知道被误导忽悠买了“平安金裕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的真相后,我们要求撤保的维权之路已经走过了艰辛、漫长的半年之久,而世纪保网张老师与平安人寿保险公司的联系、协商也已多达3个多月的时间!看来,面对平安人寿保险公司这样的泱泱巨企,连世纪保网也奈何他不得!

  我们知道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拖延时日的谋略:我国法律规定撤销合同的有效时间是一年。而我们与安人寿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的时间是2012年5月,所以,只要挨过了今年5月,我们与之签订的保险合同就过了可以申请撤保的时限。这是多么险恶的阴招!

  我们现在强烈要求世纪保网再刊登我对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员误导、忽悠我们购买平安金裕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的维权投诉,坚决要求撤保!

  我们要求撤保理由是:

  1、 购买 “平安金裕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系保险公司业务员王明、杨红两人误导、忽悠所为(误导、忽悠详细情况请看世纪保网2013年1月22日刊登的《误导、忽悠文化不高的中老年,坑骗退休工人的血汗钱》一文)。

  2、 新民晚报2013年2月19日A13版刊登人寿保险公司的买保险赠送《免费港澳4天旅游券》等骗人、坑人的伎俩,我妻子也不幸中招。还好我妻子手握着免费港澳4天旅游券,在拟出游之前看见了媒体的报道,终于没有在被误导、忽悠买了保险之后没有再次受骗。为此我们也保留了这份骗人的证据。

  3、 保监会《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33条规定:对分红保险投保人的回访应当包括5项内容。该保险公司除了第一项有关是否亲笔签名做了询问外,其他四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必须回访的内容都没有提及。我已经按申请流程的批准听过了保险公司与我妻子电话回访录音。(请核实保险公司的电话回访录音)

       投诉后絮:成功办理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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