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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居家养老制度还需明确各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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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京韵京腔
时间:
2016-3-17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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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居家养老制度还需明确各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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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7 13:48 上传
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如何发展养老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养老已经成为社会关注和面临的迫切问题。“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部长吕薇表示,落实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制度,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必须明确政府、社区、家庭和社会各方面的责任,细化规则和办法。
“‘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并不等于社区直接开展服务,而是要充分发挥社区的平台作用,调动专业机构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吕薇在其《关于细化落实国家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建议》中指出,明确社区组织在养老服务中的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落实人员和资金。
吕薇认为,可以建立社区老年人调查登记系统,充分发挥社区的老年人信息平台制度;建立社区与相关养老服务管理部门和机构的信息沟通网络;社区养老服务的重点应放在失能老人和高龄老人方面。
“社区将老年人需要服务的信息传递给专业服务机构,如与家政服务公司合作,为老人介绍家政服务人员;与社区医院合作推荐建立老年人家庭巡诊;与志愿者机构联系,提供志愿服务等。”吕薇说。
目前,各地政府重点资助养老机构,特别是公立养老机构。“结果住进养老院的人可以享受更多的政府补贴,而居家养老却没有相应的政策,从而导致一定程度的不同公平。”吕薇说,并且还存在政府资源配置错位的现象,如公立养老机构一床难求;一些养老院主要接收能够自理的老人,而真正失能需要照顾的老人不被接收,或没人照顾。
吕薇认为,应尽量缩小机构养老与居家养老的补助差距,鼓励和支持居家养老,各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居家养老的资助和补贴标准。其基本原则是应根据老人的家庭收入、失能情况和年龄进行分类,实行养老补贴,主要向低收入的高龄和失事能老人倾斜。对为居家养老提供专业服务的机构,可以根据提供服务的情况,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给予一定的资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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