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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医说的“发物”究竟是什么?患者真的要忌口吗? [打印本页]

作者: 云贵高原情    时间: 2016-4-5 09:38
标题: 中医说的“发物”究竟是什么?患者真的要忌口吗?

  看中医时,大夫会嘱咐病人忌食“发物”,理由是“发物”会加重病情。那“发物”究竟是什么,这种说法有道理吗?

  发物分四类
  
  1.食用菌类:主要有蘑菇、香菇等,过食这类食物易致动风生阳,触发肝阳头痛、肝风眩晕等宿疾,此外,还易诱发或加重皮肤疮疡肿毒。

  2.海腥类:主要有带鱼、黄鱼、鲳鱼、蚌肉、虾、螃蟹等水产品,这类食品大多咸寒而腥,对于体质过敏者,易诱发过敏性疾病发作如哮喘、荨麻疹症,同时,也易催发疮疡肿毒等皮肤疾病。

  3.果蔬类:主要有竹笋、芥菜、南瓜、菠菜等,这类食物易诱发皮肤疮疡肿毒。桃子、杏、银杏、花生、芒果、杨梅、樱桃、荔枝、甜瓜等,前人曾指出,多食桃易生热,发痈、疮、疽、疖、虫疳诸患,多食杏生痈疖,伤筋骨。

  4.禽畜类:主要有公鸡、鸡头、猪头肉、鹅肉、鸡翅、鸡爪、驴肉、獐肉、牛肉、羊肉、狗肉、鹅蛋、鸭蛋等,这类食物主动而性升浮,食之易动风升阳,触发肝阳头痛、肝风脑晕等宿疾,还易诱发或加重皮肤疮疡肿毒。

  鸡蛋不宜多吃,一般一天不宜超过2个,尤其是肝炎、过敏、高血脂、高热、肾脏病、腹泻病人,更不宜多吃。原因是鸡蛋内含大量蛋白,但它们属于异性蛋白,有相当一部分人吃了异性蛋白质后出现病态反应。

  此外,属于发物的还有菜油、糟、酒酿、白酒、豌豆、黄大豆、豆腐、豆腐乳、蚕蛹及葱、蒜、韭菜等。有时还将荤腥膻臊之类食品一概视为发物。


  癌症患者该不该忌口?

  1.因人而异:主要是指根据病情的寒热属性选择食品。

  证属热性的病人,表现为发热、烦躁、口渴、胸腹灼热、面红、舌红苔黄脉数等,如鼻咽癌初诊表现为失调热质体质的病人或者是一般的癌性发热的病人,发热之物, 如羊肉、狗肉、鹿肉、黄鳝、 辣椒等热性食品是忌食的,热性体质的病人显然是不能食用的。

  证属寒性的病人,表现为畏寒,肢冷,口淡不渴,小便清长,大便溏泊,舌淡胖,苔白滑,脉沉迟等,如化疗后出现脾肾阳虚的病人,西瓜,梨、柿子、鸭、鹅等发冷积的寒凉之品是不能多吃的。”

  证属气血亏虚的病人,表现为乏力,面色苍白,舌质淡,脉细无力。这种症状常出现在实体或血液肿瘤化疗后,白细胞及红细胞都偏低,除了发动血之物如辣椒、胡椒之外还是要忌吃寒凉的食物的,如西瓜,冬瓜等。

  证属湿热壅盛的病人,表现为胸闷,痰色黄稠,苔黄厚腻,脉滑数等,如肺癌表现为痰热郁肺的病人,饴糖、糯米、猪肉等发湿热之品以及胡椒、羊肉、狗肉等发热之物是忌食的。蟹、鹅、鲤鱼等部分发风之物偏有补性,服之恐有助湿之弊。

  如患者脾胃阳虚,则应忌食粘、冷、滑、腻之品,如银耳、葵花子、年糕等;如患者脾胃阴虚,则应少吃煎炒干果、生葱、辣椒、胡椒等。除了上述的证型之外,还有气滞型,血瘀型等等其它分型。

  2.因病而异:是指所患病种应忌口有些食物,如胃癌患者忌食熏制食品、刺激性调料等;食道癌患者忌食过热饮料、酒;肝癌患者应忌食硬、油炸、刺激性食品和酒; 乳腺癌患者,不要吃刺激性食物,忌饱和动物脂肪及酒;肠癌患者忌酒精、加工肉食、饱和动物脂肪;肺癌患者忌烟酒、刺激性食物;前列腺癌患者忌食含雄激素的食物如海马、鹿茸、韭菜及韭菜花;胆囊癌患者则忌食高脂肪、酒、油炸食品,并避免暴饮暴食。

  3.因治疗方法和使用药物情况而异:是根据癌症患者的不同治疗方法、药物、阶段情况而异。如在服用健脾和胃、温中补气药时,应忌食生冷、滑肠之品;服用补药人参时,应忌食萝卜、莱菔子等。中医会因各人处于不同的“辨证论治”阶段,提出需要忌口的食物和宜吃的食物,这种忌口严格讲属于某个治疗阶段的需要,过了某个阶段可能就不需要忌口了,所以忌口是有阶段性的、个性化的,不是绝对的。

  总之,饮食宜忌应因人因病而异,不能人云亦云,盲目施行。建议患者按照忌口的一般原则进行饮食调养,过分忌口和过分滋腻大补,都是不足取的。癌肿是一种易复发的疾病,在经过大量癌肿复发病人的观察统计后发现,没有能找出哪种食物与癌症病情恶化有肯定的关联,因此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发物”的说法没有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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