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龄网 wdzb.org.cn

[切换城市]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养老机构] 南京: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实现全覆盖

[复制链接] 地区:
南京: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实现全覆盖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钟山风雨 (小学一年级) | 转载 南京日报 |
2015-8-9 10:17 |查看: 3017|回复: 0
转载 南京日报
本帖最后由 钟山风雨 于 2015-8-9 10:20 编辑


       记者从南京市民政局获悉,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近300家养老机构购买了综合责任险,实现了全覆盖。据了解,购买该险种后,老人如在养老院发生意外,每次事故施救费用保险公司最高可支付60万元,老人受伤害最高可获赔28万元。

       据介绍,从2013年开始,我市各区开始采取民政部门招标保险公司的形式,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该险种保险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的各类养老机构,提供的承保方案既包括身故和残疾赔偿,还包括意外医疗费用、住院津贴、残疾用具费用、骨折赔偿金等项目的赔偿,保费标准为100元/床/年,老人在养老院死亡、伤残最高可赔付28万元。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称,公办养老机构的保费由政府财政承担,养老机构不产生额外费用和负担;民办养老机构的保费由市、区财政与机构按照2:2:6比例共同承担。

       该负责人表示,这个险种对保障范围规定得很细,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在养老机构建筑范围内或指定区域生活、养护和活动时发生的符合该保险计划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都在赔付范围内。除了可以赔偿老人的意外伤害,前往看望老人的家属、为老人服务的护理人员在养老机构受到意外伤害也在赔偿之列。

      “参加保险给养老机构带来很大的保护,我们可以更放心主动地去做好为老服务,而不再是缩手缩脚了。”南山园老年公寓院长曹亚南说。

       原来,尽管养老机构和家属在老人入院后都规定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但总有模糊区域,发生意外伤害难以完全避免,有时候会产生一些纠纷。由于纠纷及赔偿金过高等问题,我市仅在2012年就有近10家民营养老机构停业。

       市社会福利服务协会会长徐士锦表示,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全覆盖对于规避养老机构运营风险,维护住养老人和养老机构的权益都有积极作用。今年政府已投入100多万元补贴所有的养老机构购买综合责任险,上半年实现了该险种的全覆盖,下半年将尝试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推广。


分享到: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中国老龄网  

GMT+8, 2024-6-29 11:50 , Processed in 0.184460 second(s), 37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在线客服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