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不能乱来,民政部规定养老机构今后要有统一的服务图形、符号、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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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图形符号标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服务图形符号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提供养老服务的各类设施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T 10001.1-2012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2006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 10001.4-2009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4部分:运动健身符号
GB/T 10001.6-2006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6部分:医疗保健符号
GB/T 10001.9-2008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T 15565.1-2008 图形符号 术语 第1部分:通用
GB/T 15565.2-2008 图形符号 术语 第2部分:标志及导向系统
GB/T 15566.1-2007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部分 总则
GB/T 16903.1-2008 标志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第1部分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计原则
GB/T 20501.1-2013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第1部分:总则
GB/T 20501.2-2013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第2部分:位置标志
GB/T 31521 公共信息标志 材料、构造和电气装置的一般要求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符号 symbol
表达一定事物或概念,具有简化特征的视觉形象。[GB/T 15565.1-2008,2.3]
3.2 图形符号 graphical symbol
以图形为主要特征,信息传递不依赖于语言的符号。[GB/T 15565.1-2008,2.5]
3.3 标识 signboard
记号,符号或标志物。用以标示,便于识别。
4 基本要求
4.1 图形符号标识的设计和使用,应按照GB 2893、GB 2894、GB 5768.2、GB 13495、GB 50763、GB/T 10001.1、GB/T 10001.2、GB/T 10001.4、GB/T 10001.6、GB/T 10001.9、GB/T 16903.1、GB/T 20501.1、GB/T 20501.2和GB/T 31200的要求。
4.2 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图形符号标识的设置和使用应符合卫生部门的规定。
5 分类
养老服务图形符号标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分类:
00001——通用
00002——安全与警示
00003——生活与照护
00004——护理与医疗
00005——交通与导向
6 规格与参数
6.1 颜色
应符合GB 2893、GB/T 20501.1-2013第6.4条的规定。
6.2 图形
6.2.1 本标准附录A中的样图来源为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应按样图使用。
6.2.2 本标准附录A中的样图来源为非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宜按样图使用。
6.2.3 本标准附录A中未收录样图的,如提供养老服务的设施徽标(LOGO)、引导牌、平面图、紧急疏散图、楼层号、门牌号等,可自行设计。
6.3 尺寸
6.3.1 安全图形符号标识尺寸应符合GB 2894、GB 13495.1-2015附录A、GB 15630的规定。
6.3.2 交通图形符号标识尺寸应符合GB 5768.2-2009第3.8条的规定。
6.3.3 其他图形符号标识尺寸应符合GB/T 20501.1-2013中附录A的规定。
6.4 材质
6.4.1 应按GB/T 31521-2015中第6.1条的规定,根据不同安装场所的要求,选择防水、防潮、防腐蚀、防火、耐磨、抗风压的材质。
6.4.2 应使用环保材质,坚固和耐腐蚀。
6.4.3 受风压影响的图形符号标识应采用防风压材质。
6.4.4 图形符号标识的外观和结构应确保在使用寿命期内。
6.4.5 图形符号标识由塑料和金属等材质制成时,应防止温度变化出现热胀冷缩而损坏。
6.4.6 图形符号标识结构中使用塑料材料应是耐受紫外线材料,或紫外线老化防护材料。
6.5 文字
6.5.1 由字母、数字、汉字或其组合形成的符号和由文字、颜色或边框等组合形成的标志应符合GB/T 15565.2要求。
6.5.2 图形符号标识需配文字解释说明或传递附加信息的,文字宜在下方。
7 设置与安装
7.1 设置
7.1.1 通用图形符号标识,应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医疗区域、老年人居住区域、老年人活动区域、仓储和操作区域。机构标志(logo)、引导牌、平面图、紧急疏散图、楼层号、内部门牌号等,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7.1.2 安全与警示图形符号标识,应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医疗区域、老年人居住区域、老年人活动区域、仓储和操作区域。
7.1.3 生活与照护图形符号标识,应设置在老年人居住区域和老年人活动区域。
7.1.4 医疗与护理图形符号标识应设置在医疗护理区域。
7.1.5 交通与导向图形符号标识的设置,应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车辆出入口、道路、停车场所。
7.2 安装
7.2.1 图形符号标识应安装在无视线遮挡的位置,不应安装在活动物体上,不应被覆盖。
7.2.2 悬挂高度应符合GB/T 15566.1-2007中第7.6条的规定,安装不应少于两个与墙壁或支撑结构相连的连接件。
8 管理与维护
8.1 应建立图形符号标识管理规范,明确管理维护人员。
8.2 应定期对图形符号标识进行清洁,保持清晰和完整。
应定期检查图形符号标识,破损或内容发生变化,及时修整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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