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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新闻] 北京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可获一次性奖励 最高奖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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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可获一次性奖励 最高奖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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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柏 (小学一年级) | 转载 人民日报 |
2020-7-18 08:44 |查看: 3662|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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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西柏 于 2020-7-18 08:50 编辑


  国家统招北京生源或北京地区普通高等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一年以内的往届毕业生,进入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专职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可获一次性入职奖励,最高6万元。北京市还将为在一线工作的养老护理员,发放每人每月1000元的一线养老护理服务奖励津贴。日前,北京市民政局牵头起草的《北京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养老服务人才”是指在本市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服务的养老护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养老管理人员,以及家庭照护人员、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机构的评估人员。

  其中,国家统招北京生源或北京地区普通高等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一年以内的往届毕业生,进入本市养老服务机构专职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从入职满一年后分三年发放一次性入职奖励,标准为本科及以上6万元、专科(高职)5万元、中职4万元。
  
  对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上从事一线护理工作的养老护理员,按月发放一线养老护理服务奖励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事业单位编制身份的养老护理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该项奖励津贴依据市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登记信息,由区民政局直接发放给养老护理员本人。

  按照《征求意见稿》,养老服务人才培养通过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养老服务基地实训等方式开展。本市将建立市、区、养老服务机构组成的分级分层培训体系,每年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开展一次全员轮训。各区民政局组织开展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将纳入市人力社保部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养老护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在取得培训结业证书后,按9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机构培训补贴。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各区民政局应整合现有培训资源或利用自有存量设施打造一所养老服务人才实训基地,承接本区养老服务实训任务。具备条件的各类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均可申请成为养老服务实训基地。

  养老服务实训基地整体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平方米,其中应包括理论教室、实训教室或实验室不少于3间。其中理论教室至少应容纳100人同时授课。实训室或实验室应根据居家养老服务特点进行装修改造,布置设备设施。

  对养老服务机构及培训机构在申报过程中存在虚报补贴人数、虚报补贴资金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征求意见稿》指出,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培训资格,追缴相关补助资助,并录入养老服务诚信体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该办法拟实施期限为5年。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20年7月23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给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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