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安全防灾问题浅析
时间: 2015-9-9 14:44 发布者: 林晓敏 查看: 3143 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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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晓敏 ( 小学三年级) | 转载 YLYJ养老研究 |
2015-9-9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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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面对高龄人口大军,近年来大量的养老机构纷纷设立抢占市场,这其中确隐藏了一颗定时炸弹,即,当发生人为或自然灾害时,机构中生活的高龄者都是行动能力低弱或者完全失能的一群人,在面对突来的灾难,根本无从对应。目前法规虽有严格规范,但意外事件经常出现在新闻报章之中。我们知道居住环境规划中「安全」只是生活品质的基本起点。因此,应将高龄者的行为活动特性纳入设计重点,进行避难安全比较分析,并进行安全评估尤为重要。以下将透过一些现象分析来检讨其中的落差,同时浅析未来养老机构的安全规范到底要如何进行。
二、现状分析
究竟为什麽造成落差?如果不重视探讨落差,只是不断的检讨改进,不断的要求与严格执行,也是很难降低风险的发生。如何确保不产生落差,将由以下六方面来进行事实的分析
1、外部环境
有些灾害通常来自天候、硬体品质不佳和人为因素(包含工作人员与非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其实大部分天灾,也未必真实都是天灾人祸,这其中往往隐藏著大环境的问题。例如为求取得土地便宜符合投资效益,而落脚于低洼偏僻地区。请问当初在审核机构立案时,有无考虑到地势与救灾的变数?为何核淮?
至于硬体,如果先看地点位置,考虑公共防灾资源距离多远之后,一旦有灾害需要多少时间抵达?不可能当发生灾害后,确要求消防救火队在10分钟以内赶到。要实实在在考虑如果机构建设在这样的地方,基本要自救到底需要哪些备案?
2、建筑高度
目前有些养老机构是以高层方式建设,依照消防研究报告失能者群聚多的楼层要做垂直疏散至少要有多达4倍人力才能有效进行安全疏散,这种常态配置人力的成本考量?或者半夜可以几分钟之内叫来这麽多人力的机制建立?或者这种失能者集中的养老机构应该设立在低层标准规范?这些都是日后必然会面对的风险。
考虑垂直与水平疏散空间设计,是否先考虑就地避难或者不必逃生的设计。空间动线安排妥善还不够,也要考虑在狭窄的动线走廊沿线上是否充满障碍物,一旦快跑碰撞反而成为风险。能够的话,应尽量以低楼层兴建而且走道要够宽,这不会是浪费空间因为万一发生灾难可以确保移动速度。楼房不仅有窗还有的有整排连通式面向外部街道的阳台以透风、移动和利于救援。因为缓降机和逃生袋之类设施对失能者几乎无用处。
3、设施规划
为火灾逃生,所有出入门应向外推开,向内逃生时会推挤摔倒或阻碍病床移动。同时阻隔火与烟,隔间区划也很重要。然而要注意有些地方虽已设置还是会出现问题,观察其原因是冷气管相通而无自动闸门,或者救灾时无人去启动。还有自动关闭防火门上方的连杆平时不能老是图方便而推开超过90度以致机械疲乏,当真有烟流窜时,门将无法自动关闭造成逃到另一空间时还是无法有效脱离烟害,甚至使避难空间更是充满烟害。
房屋内部设施除了有隔间外,但配合适当否?例如将浴室电灯开关置于外开式门之后方内部牆壁,不但平日每次使用都被门挡住而且半夜还可能增加碰撞摔倒风险。有些设施设备不能使用不就等同于虚设吗?
4、细部施工
虽有无障碍设施的要求,但是细部施工就必须钉牢而不被轻易拔起。不同地区不同机构每年可能找不同施工者投入施工,如何确保达到一定标准?包括使用器材材质与施工方式,还有提供何种等级的失能对象使用?可以参考国外对于无障碍设施的施工者可要求将名字刻上去以示负责。不过法规只是最低防灾标准,并不能确保安全。而且许多安全设计检查虽本是工务机关职责,但还要看重视程度,各负责部门要多交流,才能减少机构疲在规画新空间和使用材质与配置时减少盲点,以符合不同专业领域的标准。尤其是高龄者照顾领域之中的失智症现象正在增加,未来势必要更多失智专属生活空间。经常合作对话是关于安全问题能务实创新的基础。
5、器材使用
养老机构儘可能配置现代化防灾设备的防灾预警系统。同时要求反覆训练,因为当灾害发生时,临场的紧张气氛会使救难行动延迟甚至错误,近年来防灾科技日益经进,使用传统的灭火器以经落伍,而改由投弹式灭火器,可以最大范围避免工作人员紧张而操作错误。至于在移动失能高龄者,许多机构多以床单四角包裹拉起四处移动,这使高龄者缩成一团,在移动时反而会撞到头部造成二次伤害。北欧在20年前已经将许多床垫两侧缝製拉力更强的软性提把,所以火灾发生时不用床单也不必移动床铺以免相撞。而床垫4个提把一拉起来就能离开现场,床垫软厚也有助避碰。像这类器材并不需要多花很多钱。
6、防灾组织
目前许多养老社区和养老机构都应设有防灾救难编组,然而灾难几乎都是发生在夜深人静时,机构的夜间人力编组反而是最少人的时刻,果真发生半夜火警时,人力本来就异于日间防灾编组,真的能期待找回员工来对应紧急状况?实施夜间演习的必要性是否值得考量?
过去经验显示,因「慌乱」和「以为别人」会处理的行为与想法,经常导致现场最常忘记的就是先救火再救人这件事,这是否相当弔诡与讽刺?多次的演习训练却无法内化成知识?还是护理背景人员认为消防非其专业?这其实这是所有工作人员的社会责任。事实上夜间任何人先发现火警都要有自觉就是第一位领导灭火者,而非等别人下指令再行事。第一位发现者应做初步领导直到将指挥交给主要领导者为止。但如果平日员工过分分工和划分阶级,如何让基层员工有从业归属感和自信、专业,并能于危难时展现其能力?
三、结语
照顾服务人员由于制度造成分工越来越细,认为安全由「别人负责」,不是自己的职责。而个人忙碌之馀可能对防灾与环安知觉日渐狭隘,以致难以防患未然。虽说如此,养老机构既然是高龄者最后的生活场所,安全的意识必须是凌驾于其他品质照护服务之上。
固然防灾非常重要,但也不需要弄到草木皆兵,平日能多有合作和讨论强化意识则必有助预防,甚至可以带来更多创新以提升安全。这还有赖于启发式教育训练,不断的潜移默化帮助强化大家对环境与照顾和被照顾者的安全意识,而非像过去用PPT简单说明或者象徵性示范演练一下,或者只是推派代表去外面见学就能应付得了。
四、建议
经过以上六方面的现状分析后,只能说有一点初步的想法与臆测,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才是王道,则至少还得包括以下建议:
1、在考量高龄者体能状态与避难记算结果得知,养老机构在对可以行动与不能行动或需坐轮椅者必须在居住区于以区隔,分配于不同区域,以确保避难安全。
2、由避难安全性来看,在居室各出入口、走廊周边应使用不燃材料,并避免高龄者有堆置易燃物品,确保居室的有效出口宽度与走廊避难路径的有效性与安全性。在考量高龄者与轮椅同时通行之需求,走廊宽度需求至少1.6M。
3、在直通楼梯各出入口周边使用不燃材料避免堆置易燃物品,考量高龄者体能状态,应避免步行距离过长,并确保2个方向避难可能。因此养老机构平面配置应採分散核心,以缩短步行距离,以达安全兼顾舒适性的需求。
4、确保提升对环境的熟悉度。避难时的主要出口和路径使用、反应时间等均会缩短避难时间,尤其对于刚入住的高龄者,应加强宣导使尽速熟悉地形及避难出口位置等。
最后综合上述各点,在养老机构设置规划时,针对安全防灾问题上,除了量的需求考量外,更应考量高龄者的特性,使养老机构在防灾避难时能兼顾「质与量」的平衡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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