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联电视文艺工作委员会
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文艺工作委员会,简称“中广联电视文艺委员会”,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所属工作机构。2000年中广联前身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报请国家民政部批准将原1990年成立的电视音乐研究会更名为电视文艺研究会,后又改为电视文艺工作委员会。现由中央电视台资深导演崔亚楠担任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
(中广联电视文艺工作委员会会徽)
电视文艺工作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1、推动电视文艺工作者不断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文艺方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创新,不断提高电视文艺工作者的政治思想和工作水平。 2、与时代同行、与发展共进、与实践结合,积极开展电视文艺的学术研究、组织经验交流、加强理论探讨,促进具有中国特色的电视文艺学科的建设与发展。 3、接受中广联的委托,组织电视文艺的评奖、评析活动;与社会相关单位合作组织举办大型文艺活动;促进电视文艺行业多出精品,多出人才。 4、协助中广联和有关业务部门进行电视文艺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电视文艺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电视文艺队伍。 5、开展业务咨询,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及社会有关单位提供业务咨询服务。 6、积极开展与其它专业委员会和相关单位的交流与合作。 7、开展与海外电视文艺工作者及学术团体的业务交流与合作。 8、不断完善委员会官方网站中国电视文艺网,使之成为行业内最具指导意义、内容最充实、形式最鲜活、参与方式最多元的行业内最具权威性的网站。 9、办好全国“春晚奖”、“兰花奖”、“百家奖”的评析活动,秉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断推出优秀电视栏目和节目,打造电视文艺优质品牌,推动电视文艺向前发展。 10、与高校合作开展电视文艺高级研发班,注重文化与科技相融合,加速从业人员知识结构更新,为电视文艺行业培养专业突出的复合型人才。 11、不断推出有影响力的理论文献专著及杂志,增加广大群众对电视文艺行业的了解和兴趣,加大对行业内成果的宣传,增强理论对行业发展的指导作用。 12、重视中国电视文艺行业信息整理,开展全行业栏目调研工作,为电视文艺行业推陈出新提供权威数据、理论支持。 13、拓展电视文艺新时期与新媒体相结合,与新栏目、新节目的研发合作,促进电视文艺的改革,繁荣电视屏幕,发挥电视文艺在电视宣传和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
电视文艺工作委员会拥有中央电视台及各省市区地方电视台等百余家理事和会员单位,上千名会员。凝聚了全国众多电视文艺工作者,社会文艺界的专家、学者、著名表演、导演、演唱家、词曲作家等一大批国家一流的专业人才并在专业学术上有较高较强的影响力和权威性。
为了促进中国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弘扬中华民族“孝文化”的优良传统和美德,提高全社会的敬老、爱老、尊老、助老的思想意识,全面打造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在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及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的大力倡导和支持下,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我的长辈”公益传媒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12月4日在北京正式挂牌成立。 这是国内第一家“公益传媒类”基金,它的成立必将极大地推动“中国老龄公益慈善事业”在舆论引导、弘扬孝道、树立新风、整合资源、募集善款、项目实施、内容服务等宣传推广方面的综合软实力,必将为中国老龄产业的发展贡献一份不可替代的力量。 “我的长辈”公益传媒基金管理委员会执行单位为中广联电视文艺工作委员会,主任由中广联电视文艺工作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崔亚楠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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