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养老院院长应具备的意识
时间: 2017-9-26 08:53 发布者: 我的长辈 查看: 2425 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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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26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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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院长是基层养老单位的领头人,是党和政府养老政策的具体贯彻者,也是为老年人开展优质服务的直接提供者。从某种角度说,养老院院长的综合素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养老服务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也体现了为老服务水平的高低优劣。
在养老服务面临新时期的形势下,特别在民政部开展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中,做好一个养老院院长显得尤为重要。笔者以为,做一个优秀称职的养老院院长应该具备基本的意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有为老意识。
为老服务是养老机构的基本宗旨,作为一位养老院院长,顾名思义,每人都会有这个意识。但是要真正从心里具备,确实很不容易。我想我们一要爱老人,从生活、精神等各个方面关心体贴老人,对他们奉如父母;二要尊重老人,尊重他们的工作荣誉、生活经历、个性爱好等,对老人要侍如长辈;三要感谢老人,由于他们的入住,使我们有了为他们服务的机会,多了一些生活中有趣的老朋友,也让我们的人生更加丰富,增添了一段仁心向善的经历。
二是要有服务意识。
服务是养老机构的根本,也是机构的核心竞争力,所以必须把服务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不断提高其水平。这里所说的服务包含了两个层面,一方面,要做好对老年人的精准、精致服务,使机构的养老服务工作持续提升;另一方面,要有“大服务”意识,以我们优良的为老服务与良好的机构形象,为扩大所在单位影响服务、为强化我们的养老品牌服务,更重要的是,要为提高全社会养老地位与层次服务。
三是要有品牌意识。
品牌是企业的生命,对一个做养老服务的单位来说,品牌比生命更重要。一个养老品牌的内涵是什么,或许可以用许多词汇来诠释,但我感到最重要的就是,当老人看到那个标志或名称,感到温暖,愿意进来,安然托付人生。这一天到来之日,也是一个养老品牌的成功之时。但是品牌的成功是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的,我们的院长们一定要将品牌意识始终贯穿在院里管理服务的每一个环节与过程,把塑造品牌作为各项工作的最高目标,要教育员工牢固树立品牌意识,通过每个人的具体工作,让我们的养老品牌更加美丽,更耀眼夺目,更吸引老人。到品牌创意成功之时,我们的院长与每一位员工,都会很骄傲、很有成就感的,因为我们经历了创业的历史,成了老年人养老最喜欢的品牌。
四是要有一流意识。
俗话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争创一流养老机构的院长,也不是个好院长。在养老领域竞争越来越激烈的背景下,在竞争激流中不进则退的规则中,不想争创一流的机构,最后注定是要被淘汰的。每个养老服务机构的最大目标,就是最终成为养老服务的一流机构。或许我们现在还存在这样那样的许多困难,但只要头脑中有一流意识,工作中有一流目标,我们就会达到一流的管理和服务。到时候,在我们的全心努力下,达到一流的养老机构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所以从现在开始,每一个院长都应该要有争创一流的意识。
五是要有法律意识。
现代社会是法治的社会,养老又是个高风险行业,作为养老机构当家人的院长们,必须加强自己的法治意识,做到以法治院、以法办事,以法维护老年人应有的合法权益。我觉得在日常工作中可以从这样几方面去入手,第一是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院里规程、制度等存在疏漏之处予以梳理,以规范的管理与服务来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防止别有用心者“钻空子”;第二是在与社会各方进行捐赠往来,合作事宜等相关活动,签订法律文本时最好有专业人士予以指导,以免在不知情中陷入误区;第三是可以与附近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结对共建,以全方位提升机构的法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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