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30条举措促医养融合 支持养老机构办医院
时间: 2016-4-20 16:50 发布者: 株株 查看: 2659 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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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株 ( 小学一年级) | 转载 半岛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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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逐渐成为社会难题。现实中,养老机构提供生活照料但缺医少药,医疗机构具备诊疗优势但床位紧张,为让养老更有尊严,推广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的“医养结合”模式已是社会共识。日前,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促进医养结合服务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出台30条措施,从资金、土地、人才等方面对医养结合机构发展予以扶持。
■门槛:支持养老机构办医疗机构
在岛城医养结合的具体实践中,养老机构开办医疗机构,一直存在“办证难”的问题,难以获得医疗机构许可。这次通知明确,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申请设置医疗机构许可应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执业登记许可应在28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于5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而且,通知还明确,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应当纳入医保协议或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协议管理范围,这将大大减轻老年人的家庭负担。从2015年1月1日起,青岛首创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扩大到农村地区,医疗护理费最高报销90%。
■规划:新建小区应配套养老设施
医养结合,重点在“合”字上。通知明确,支持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推进公立医院和专科医院开设老年病科,适当增加老年病床或者转为接续性医疗机构。建立医疗机构特别是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与就近的养老机构协作机制,提供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为养老机构入住老人开辟预约就诊和急救绿色通道。
推广“各类社区和居家养老机构+医务室或护理站”服务模式。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到2017年健康管理覆盖率达到85%以上,2020年实现全覆盖。编制全市医疗、养老机构设置规划,适当提高配套标准,做好统筹衔接。新规划建设的居住小区和社区,应按规定保障医疗、养老等相关设施配套。新规划建设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在周边相应预留养老机构建设用地。
■土地:用地设定为医卫慈善用地
为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医养服务,通知提出,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医养结合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医养结合服务设施用地设定为医卫慈善用地。营利性医养结合服务设施用地按照商务金融用途0.3的修正系数进行地价修订。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服务设施用地如需办理出让,土地评估按照工业用途1.0的修正系数进行地价修订。
企事业单位、个人经规划批准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和利用,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且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5年内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土地使用性质、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
■资金:福彩公益金过半用在养老
为破解医养结合机构的资金难题,通知提出,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其中,支持民办养老服务发展的不低于30% ,重点用于促进医养结合服务发展。
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企业在通过境内外上市、新三板挂牌、债券市场等方式融资时,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照有关政策给予一定补助。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民间资本举办的医养结合机构可利用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依法办理抵押贷款。
■优惠政策:水、气、热按照居民价格执行
通知明确,依法给予医养结合机构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收入按国家税法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按照相关规定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含其内设医疗护理机构)或居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生活用电价格,按照居民生活用电的非居民用户价格执行。生活用水、用气、用热价格分别按照居民价格执行;实行阶梯式价格的,按照不高于居民第二档执行。非公立医疗机构水、电、气、热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政策。
■运营管理:建“即时照护、远程监管”试点
本市还提出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老年人健康数据库、健康云平台建设,加快信息互联互通。开展建设具有“即时照护、远程监管”功能的健康养老信息化服务试点。支持开展各类基于互联网的医养结合服务,符合条件的项目可无偿或低偿使用社区相关房屋和设施设备。
对于承担公益性任务的医养结合项目,允许通过与经营性较强项目组合开发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益性部分政府投入形成的资产归政府所有,可按规定不参与生产经营收益分配。政府办医养结合机构,在兜底保障政府供养对象生活的前提下,可通过招标或协议合作方式,无偿或低偿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
■人才扶持:提高护理员积分落户赋分标准
在人才及培训扶持方面,本市将设立“养老护理员教育培训专项基金”,由福彩公益金和政府教育培训类投入按比例分担,主要用于养老护理员队伍的教育培训。建立养老护理员免费教育制度,对毕业后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学员,学费由专项基金分期返还。
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计划,适当提高相关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在政府卫生投入中的比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医养结合机构连续工作每满5年,根据其执业资格,由民政部门给予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适当提高养老护理员工种积分落户的赋分标准等。
■链接:养老金今年再涨6.5%三类退休职工最受益
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6.5%左右。此次养老金调整,意味着自2005年以来,我国已经连续12年调整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
涨幅为何是6.5%
记者梳理发现,自2005年到2015年,除2006年增幅为23.7%外,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年以10%左右的幅度递增。此次调整幅度为何是6.5%左右?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介绍,2004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收入仅647元,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待遇水平差距较大,社会反响比较强烈。因此,我国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以尽快提高其养老金水平。记者采访了解到,此次养老金上调6.5%左右,主要基于统筹考虑养老金现有水平和CPI变动。过去三年,我国CPI一直保持在3%以内,6.5%左右的调整幅度可以确保养老金购买力不降低。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说,当前我国经济增速明显放缓,2015年GDP增幅为6.9%,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在2014年下降到10%以下,导致养老金提高比例相应下调。
哪些群体明显受益
从多省往年调整实施方案来看,至少三类退休职工群体将在此次调整中明显受益:
缴费年限长的退休职工。多省2015出台的调整方案均明确,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即增加相应额度养老金。比如广西等省区市对缴费年限满15年的,在15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每月分别增加养老金5元,湖北省相应增加3元。
艰苦边远地区退休职工。湖南省在去年养老金调整政策中,对桑植、新晃等14个艰苦边远地区县市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每月增加10元;广西对在58个艰苦边远地区县市退休职工每月增加4元。
高龄退休职工。各地对高龄退休职工增加发放额度。如广东省2015年对年满75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湖北省对年满70岁不到80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满80岁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如何保证足额发放
此次养老金调整,预计将有85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1亿多退休人员。然而,随着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压力加大,此次养老金上调增加的支出如何保障?
金维刚说,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金总体还是收大于支,去年当期结余3500多亿元,基金累积结存达到3.52万亿元。部分统筹地区出现当期基金收支存在缺口的问题,可以通过动用历年累积结余和财政补助来确保养老金发放。
褚福灵等专家表示,保证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一方面需要加快推进养老金全国统筹,实现基金在更大范围内调剂;另一方面要完善社保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增加基金收入,尽快实现养老金的投资运营,使其保值增值,保障养老基金长期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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