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人工湖 于 2014-8-15 08:41 编辑
城乡养老保险将统一合并 城乡养老问题,关系民生大计,是国民迫切需求。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我国政府不断探索养老保险政策改革新道路。继决定合并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新农合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城乡养老保险将实现无缝对接 今天人社部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暂行办法的出台是为了更好的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大制度的衔接问题。据悉暂行办法将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暂行办法对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项制度的衔接地点、衔接方式、资金转移、待遇领取、经办规程等做了明确规定。相关内容如下:
1、个人账户全部转移:参保人员无论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
2、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3、养老保险待遇转移条件: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只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就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如不满15年,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补充说明】:在2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是我国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社保查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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