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等单位联合主办,“我的长辈”公益传媒基金管委会、电视文艺工作委员、中国网络电视台等执行主办的第三届(2015)九九重阳《我的长辈》微视屏作品征集大型公益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一、活动主题 “孝”作为中华民族绵延几千年的文化精髓,是中华民族的魂之所在。本次公益活动以“我的长辈”为主题,旨在唤起人们对孝文化的重视。以重阳节为立足点,弘扬爱老敬老精神与家庭和睦的民族传统文化,加强海内外微视屏作品创作与交流,并将民族传统文化与新媒体有机结合,挖掘优秀微视屏作品、制作团队及个人。同时,为电视文艺栏目、节目的新形态研发提供有力的资源储备与基础平台的搭建,引导和促进新媒体时代的蓬勃发展。 参与本次公益活动的各类优秀人才将优先加入中国电视文艺人才库,为全国各级电视台、各类影视机构提供储备力量。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现在开始— 2015年8月31日,作品投递与展播 第二阶段:2015年9月1日 — 2015年9月30日,入围作品评析 第三阶段:2015年10月,优秀作品表彰活动
三、作品征集参与资格 本次公益活动是面对全国各级电视台、解放军各兵种文化宣传中心、各部委办宣传机构、海内外影视机构、各高校、文化传媒公司、企业文化机构及国内外所有微视屏拍摄、制作爱好者。 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队原创的作品。(拍摄设备不限)
四、作品要求 1、形式:微视屏作品(剧情类需带场记) 2、内容:参赛作品须为原创,导向正确、主题积极健康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体裁题材不限。 3、格式:网络展播征集作品格式可为MPEG、AVI、MOV、WMV、RMVB,文件大小控制在1G以内。移动客户端征集作品格式为MP4,大小限定在30M以内。 4、时长(严格执行):单部作品限定在30秒— 8分钟(剧情类作品放宽到15分钟以内),移动客户端展播作品时长限定在5分钟以内。 5、语言:征集作品语言不限。 6、字幕:征集作品须配中文字幕。 7、数量:每位参与者投递作品数量仅限3部。同一作品须准备2份不同格式及不同时长的视频资料,可供网络展播和移动客户端展播使用。每部作品须配一张720*405的标题图。 8、版权:报名作者(包括联合制作)须确认拥有投递作品的版权及著作权,由作品所引起的版权及著作权纠纷,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9、其他:活动期间,参赛作品不可授权予第三方使用(已有授权的合作方除外),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经组委会及作者许可下,无权进行任何商业性活动。 报名作品,除非特别声明,组委会及合作组织有权无偿在公共媒体进行展播、公共宣传、结集资料等非盈利性活动。 本次活动不接受任何含有违法及不良影响内容的作品。
五、主题内容 微视屏主题为:“我的长辈”。 题材、体裁形式、类型不限。其中“长辈”的含义不局限于直系亲属关系,同时包括历史人物关系、师从关系、职业关系、心理关系、文学关系等等。 参赛作品亦可反映发生在社会的细胞— 家庭、家庭生活的人文关爱、保健养生、传统家风、感动故事等等。 主题积极健康,催人向上;形式生动活泼,富有创意;内容充实生动,重点突出;画面清晰连贯。
六、作品分类 1、剧情类:微电影、情景剧、舞台剧、视频小品、视频桥段等 2、纪实类:纪录片、纪实片、新闻片、专题片、视频文学等 3、家庭类:公益片、纪录片、新闻片、专题片、视频文学等 4、音乐类:音乐电视片(MTV)、音乐风情片、音乐散文、音诗画等 5、广告类:公益片、广告片、形象宣传片、艺术造型片等 6、动漫类:动画片、动漫片、剪纸动画片、木偶动画片、沙画片、钢笔画片、皮影动画片等
七、奖项设立 1、综合: 评委会奖1名,最佳作品奖、最佳创意奖、最佳视觉效果奖各10名。 奖品:奖金及奖杯、荣誉证书。 2、分类: 纪实类最佳纪录奖、剧情类最佳剧情奖、家庭类最佳人文关怀奖、动漫类最佳动漫奖、音乐类最佳音乐奖、广告类最佳广告奖各 10名。 奖品:奖金及奖杯、荣誉证书。 3、单项: 最佳导演奖、最佳摄影奖、最佳灯光奖、最佳美术设计奖、最佳女演员奖、最佳男演员奖、最佳编剧奖、最佳制片人奖、新锐导演奖、最佳女配角奖、最佳男配角奖、最佳剪辑奖、最佳演唱奖各2名。 奖品:奖金及奖杯、荣誉证书
八、评选方法 本次活动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公益活动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教授、专业人士组成评析委员会,对送评作品进行评析。
九、法律公证 公益活动组委会邀请北京市公证处对参赛入围名单与最终获奖人员名单进行公证,中国电视文艺网、我的长辈中国老龄网等进行网络发布。
十、报名方式 1、报送材料为作品光盘及报名表同时报送,邮寄到组委会办公室,缺一不可。 (1)DVD光盘或U盘。按照征集作品格式、文件大小要求以“姓名+手机号+作品名称”的形式命名,并将包含身份信息的报名表电子档、标题图片(720*405)、拍摄花絮、剧照等一并储存到DVD光盘或U盘内,盘面上用不掉色笔明确标注报送单位、作品名称及类别、长度,不得粘贴标签。报送的DVD光盘必须是完成编辑后直接刻录母盘的复制品,保证图像和声音清晰,完好无损,画面无叠加的广告、图案、文字等其它与本作品无关的信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视为无效。 (3)报名表。参评者须认真填写《2015九九重阳我的长辈微视屏作品征集公益系列活动报名表》,并签字承诺对报送作品的原创性和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如版权属于单位或者公司,需加盖公章确认。 2、获奖作品证书的颁发将以《2015九九重阳我的长辈微视屏作品征集公益系列活动报名表》中填写的作品名称、主创人员姓名为准。主创人员名单不得超过3人。 3、报送的参评作品如果有剧照,请将电子版3~5张随报名表电子版发至邮箱。 4、所有参评作品一律不退还,请自留原版及有关资料底稿。 5、组委会对参评作品有无偿用于资料汇编、展播以及公益活动的权利,作品一经报送,组委会即视为已获报送者和版权单位同意。 6、报送作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31日。 7、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25号(第六俱乐部)一层。收件人:满雁、王玉泽,邮编:100195,电话:010-51281369、13911822448(满老师)、13718925828(王老师)。
收到报名作品后,组委会进行初步筛选,入围作品将在中国电视文艺网、我的长辈中国老龄网、中国人口文化网、大公网、中国网络电视台、土豆优酷等网络媒体进行公开展播。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文艺工作委员会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
第三届(2015)九九重阳《我的长辈》微视屏作品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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