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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寿则多辱”和“老有所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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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则多辱”和“老有所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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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云海 (小学二年级) | 转载 新民晚报 穆光宗 |
2015-9-7 10:26 |查看: 1949|回复: 0
转载 新民晚报 穆光宗

     “寿则多辱”语出《庄子》,作为生命规律,为历史所验证。长寿未必是美事,而充满了挑战。在农业文明时代,生产力低下,物质匮乏,战乱频乃,活着不易,何况长寿?对于一般的人家和老人来说,长寿或与贫困、疾苦相伴相生。“寿比南山”可能成真,“福如东海”却难如愿。“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道理在今日后世恐也通用。

  缘何“寿则多辱”?追根溯源,是因为长寿伴随着病苦之辱、无用之辱和不敬之辱,是为“辱寿”。

  首先,老来多病苦,病苦是折磨,特别是老人罹患绝症或失能失智失忆,无不是对生命尊严的严峻挑战。我国目前失能老人至少在4000万人口以上,他们生活在“病苦之辱”中。

  其次,如果老来无所用心、无所作为,可能产生老而无用的无价值观和人生虚无感,特别是病苦缠身更是让人体会到深刻的老年零价值甚至负价值的“无用之辱”。

  再次,孝的本质是“敬”,表象是“养”。不孝之养,必有不敬之辱。种种歧视、遗弃和虐待老人的现象说明了不少老人生活在“不敬之辱”中。有孝之养,必带恭敬之心。且敬且养,且养且厚。据《论语》记载,当年孔子弟子言偃(字子游)向老师请教什么是“孝”。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可谓言简意赅,一语中的。它的意思是说目前人们通常认为,所谓“孝”是只要能够保障父母物质上老有所养就好了。可是,像犬马这样的畜类在物质上也能有所保障,如果子女供养父母时没有恭敬之心,不注重和满足老年父母的精神、情感和心理需求,那与“畜类之养”又有什么区别呢?


  在人类的生命历程中,存在着“寿命拐点”现象。过了“寿命拐点”,寿命的性质就会发生变化,即从康寿到病寿,从喜寿到苦寿,从福寿到辱寿。长寿并不一定幸福,而可能伴随着痛苦。当生命失去了自主性、价值性和尊严性,长命长生就可能陷入多重的、不可逆的“辱寿”困局。然而,“寿则多辱”不仅仅是自然规律,也是文化和伦理的问题。

  在“寿则多辱”面前,人类社会并非无所作为。一是要设法推迟“寿命拐点”的到来,健康老化、活跃老化、和谐老化是三大法宝;二是在社会文化层面上不仅要弘扬“尊老敬老”文化,而且要建设“老有所尊”的文化,倡导“文化养老”。老年人要赢得尊严和尊重,不仅是因为年龄大需要社会长幼有序“礼老”,也不仅是因为老人是弱势群体需要我们“护老”,而且是因为老年人曾经对家庭和社会有所贡献所以需要“尊老”,也是因为老年人在老年期继续厚德载物自强不息所以值得我们“敬老”。何况尊老、敬老和爱老作为一种文化安排代代传承、人人受益,因为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

     “有尊严的老龄化”应当成为人类的共同追求。尊严老化是说在人类生命老化的过程中能保持身体、人格、意志和话语某种程度的独立,从“尊严活”到“尊严死”。“尊严老化”要守住两条底线,其一,生活自理是尊严老化的生命底线,其二,自爱自重是尊严老化的道德底线。尊老文化的源头是老年人的自爱、自尊、自重、自强,首先是老年人自己不能为老不尊,老要有老的样子,老亦有老的风范。老年期应当成为个体道德发展的生命高峰期,老人应当成为道德建设、社会和谐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只有这样,“老有所尊”和“老有他尊”才能相得益彰,老有所教、老有所成、老有所立才能真正闪耀出自己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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