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钧:居家服务是更经济的选择吗
时间: 2016-4-13 13:49 发布者: 湖州还是福州 查看: 2017 回复: 0
转载 南方都市报
唐钧,中国社会保障学会荣誉理事、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
近年来虚火上升的“养老热”,造成了大量并不符合老年人需要以及老年服务市场需求的“机构”,包括政府兴办的特大型养老机构,社会资本投资的养老地产、高端养老机构,等等。于是,在机构数和床位数大幅增加的同时,空床率也在大幅增加。于是“机构”的地位悄悄地从“支撑”下放为“补充”了。
与此同时,很多地方又在有意无意地抬高“居家养老”的地位,甚至专门为此而制定地方法规。究其缘由,除了以上提到的政策后果外,更直观的是,在“养老热”中,想忽悠一把的社会资本,它们常常向政府提的条件就是要钱、要地。与社会资本玩的需要政府提供大量稀缺资源的“机构养老”相比,居家养老似乎并不需要这些前提条件,因此便“得宠”了。
“居家养老”一词所表达的第一层意思,确实是让老人住在自己家里,这符合“原居安老(Aging in Place)”的国际潮流。但是,单纯地强调“居家”,表达的意思并不完整,完整的表达应该是“社会服务和社区服务支持下的居家养老”,这也是“居家养老”所要表达的第二层意思。
再进一步分析,居家服务,对政府而言,看上去无需提供资金和土地,经济实惠,简单易行,其实不然。实际上,地方政府把“居家养老”与传统意义上的“家政服务”等同起来了。但是,居家养老服务提供的是技术活,专业性很强,而非一般的家务活。当一个人生活能够自理的时候,吃饭、穿衣、洗漱、洗澡等等都不成问题;但当老人日常的生活琐事都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吃饭、穿衣、洗漱、洗澡等等,对于提供服务照料的人来说,就都成了专门技术,否则就会对老人造成伤害。所以,老年人的长期照护,必定要由具备一定素质的社会化、专业化的服务提供者来运营和操作。
但是,对于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甚至是完全丧失的老人而言,他们需要的是长时间甚至是24小时“全天候”的陪护。现在因为得到基层政府的支持而流行起来的“小时工”式的居家服务,尽管有的媒体给了很多溢美之词,但对失能老人来说并不适用。因此,尽管这几年一些地方政府大力倡导居家服务,但真正做起来的并不多。
有学者拿发达国家盛行的“去机构化”的理论来说事。但是,中国的社会化、专业化的老年服务仍处于初起之时,从事老年服务的专业人才较少,货真价实的专业服务肯定价格偏高。因此,从服务对象的角度看,请个受过专业训练的服务人员,一般人肯定负担不起;请个一般的钟点工或保姆,服务质量得不到保证,也解决不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对于完全失能的老人来说,目前的最佳选择还是去规模化经营的老年服务机构。当然,服务机构必须具有一定的资质,这一点很重要。
对于服务机构来说,如果专门从事居家服务,成本会很高。第一个问题是:在大城市,护理人员多是外来人口,机构要解决他们的吃住等生活问题,增加了成本。第二个问题,涉及到布点和服务半径的矛盾。布点少,服务半径就大,去往客户家途中的经济成本和机会成本都会较大;布点多,服务半径小了,但布点本身的成本增加了。
目前,一些大城市的家政公司的“小时工”服务出现了经营上的危机。首先是原来政府对公共交通实施的优惠政策取消了,交通费用剧增。其次,现在新建的小区都有清洁工,他们利用下班后业余时间给小区的业主做钟点工,他们还有一些专用的清洁工具,所以基本上取代了以往专门做家务的钟点工。
以上的现实给予我们一个提示,就是要做好居家服务,就要把“脚”伸到社区去。纯粹做居家服务要达到这个目标,应该很困难。所以,目前相当多的居家服务都要靠“政府买服务”来支撑。但是,一项社会服务如果不找到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的方式,可持续就会成问题。发展居家养老并没有错,但更好的经营模式还是“三级跳”式综合性的老年服务经营商,将“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整合为一体,开创一个共赢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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