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卷钱上亿跑路,缺的不只是监管
时间: 2016-6-16 14:49 发布者: 临时政府 查看: 2924 回复: 0
楼主
临时政府 ( 小学一年级) | 转载 网络 |
2016-6-16 14:49
|查看: 2924 |回复: 0
转载 网络
本帖最后由 临时政府 于 2016-6-16 14:51 编辑
近日,一家名为“怡养爱晚”的养老机构变相吸储,卷走千余名老人上亿元养老钱跑路,被媒体曝光。随后媒体的调查发现,民营养老机构会收取高额押金或变相收取押金,已成行业潜规则。有人认为,这是有关部门监管失职。果真如此吗?
1.民营养老机构盈利难的问题不解决,光有监管也难保养老押金安全。
2.用市场的办法解决高额押金问题,比强调监管更有效。
民营养老院吸金手段多样,理应加强监管
“怡养爱晚”的跑路,并未被媒体当成偶然事件。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营养老机构更多的吸金方法被挖掘了出来。
拥有养老地产的民营养老机构一般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吸金:一种是让老人花费上百万购买养老公寓一定时期的使用权,老人入住期后,每月缴纳一定的费用,到期后返还购房款;一种是让老人投资老年公寓,住房交付后,开发商逐渐向业主回购产权,老人获得养老收入。
拥有养老地产的民营养老机构毕竟是少数,更为普遍的吸金方式是让老人缴纳押金。具体方式也有两种,一种是缴纳几万元不等的押金,这些钱由养老机构保管,主要用于老人在紧急情况下使用;另一种老人交纳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押金,之后老人享受免费入住或打折入住。老人走的时候,养老机构还会退还本金。
据业内人士介绍,多数民营养老机构会收取押金,押金越高,意味着养老机构可能服务的条件也高一些,这已经成为行业默认的规则。对于民营养老院来说,无论是一次收取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押金,还是一次收取上百万的购房款,都可以立即获得上亿无息资金。这笔钱无论是做投资还是借贷,都可以获得不菲的收益。
但这让老人们的资产处在巨大的风险之中,养老机构也涉嫌非法集资,因此有媒体呼吁高额押金不能成为监管空白,在情理之中。
但民营养老机构盈利难的问题不解决,光有监管也难有实效
收取高额押金,并不利于民营养老机构招揽顾客,但为什么它还成了行业潜规则?虽然不排除一些行业中人想借债投机,但它能成为行业潜规则,和整个民营养老机构盈利困难密不可分。民政部2015年的数据显示,一半以上的民办养老机构收支勉强持平,40%的民办养老机构长年处于亏损状态,能盈利的不足9%。
不幸的是,这种现状可能还可能持续很久。在十二五期间,中国大力发展养老事业,老年服务机构床位数的增长成为政府一个重要的考核指标,床位数大量增加。然而,入院养老的人数却没有同比例增加,养老院的空床率从2010年的22.96%上升到2014年的47.64%。一般来说,养老院入住率要达到七八成,才能实现盈亏平衡。
如果靠提供养老服务不能盈利,即使规定了民营医院收取押金的标准,民办养老机构也会想办法赚钱。就在去年,楚天都市报报道了武汉市黄陂区的养老院以高返利、多折扣的手段,吸引社会投资的做法,如向某老年公寓投资2万元至10万元,不仅可享受居住优惠,一年还能拿到1400元至1万元不等的返利,3年后返还本金。
这和交几十万上百万押金,就可享受入住优惠,并无本质区别,甚至更为“优惠”。当地民政部门也进行了监管——劝诫相关养老院停止这种集资方式,但对方都以“业务营销”为由拒绝接受。当地工商部门则表示养老院以高息、打折等方式吸纳顾客投资,属于超范围经营,并没有认定为非法集资。
此外,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我国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根据现行法规没有贷款资格,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由于经营困难、盈利能力有限,也很难获得银行贷款。
在这种情况下,监管不严,很难改变养老机构用押金或者押金变种的方式赚钱;管得过严,堵死了民营养老机构低成本的融资渠道,结果很可能是民营养老机构大面积消亡。而且无论监管是否有效,对上万家养老机构进行监管的行政成本注定是巨大的。
消除高额押金,给民营养老机构公平的市场地位更重要
我国有没有不变相收取押金的养老机构呢?有,那就是公立养老机构。他们之所以不收押金,不冒着违法的风险赚钱,是因为它们的硬件设施不仅完全由政府投资,还可以得到政府的补贴,这也是公立养老院物廉价美、物超所值的秘密所在。
相比之下,民办养老院的待遇就差得远了,虽然它们也能享受一定的补贴和税收减免,但力度不足,且很多优惠政策落实困难。
以北京为例,2016年发布的《北京市养老机构入住率调查研究报告》显示,虽然北京已在土地使用、建设资金、运营补贴、水电气等方面出台了优惠政策,但扶持政策普遍存在享受条件较高、审批周期较长等问题,落实力度及覆盖面有限。
其中,北京市发改部门针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一次性扶持政策,由于使用的是市固定资产投资,需要经营者出具自有房产或土地的证明,且严格履行为期18个月的第三方审批评估程序,到报告出炉时,只有8家机构享受到了政策补贴。
北京市还明确养老机构享受水电气暖居民价,基层企业每每以上级主管部门没有发文为由延缓执行,部分农村地区机构一年的取暖费用超过20万元,成为沉重负担。而营利性养老机构基本没有享受到相关扶持政策。
没有优惠条件,民营养老机构维持生存都不易,自然也无法像公立养老机构一样,不收押金。
政府的养老投入更有效率,也有助于消除高额押金
我国对养老产业发展不可谓不重视。十二五期间,国务院及所属各职能部门一共出台了20多项与老年服务相关的政策法规,也花了真金白银,民政部李立国部长曾表示,“仅在2014 年,财政和民政部门,共有约250亿元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但正如上文所说,政府把老年服务机构床位数的增长当成了重要的考核指标,却忽视了利用效率,结果陷入了床位数和空床率同时增加的怪圈。在社科院研究员唐钧看来,过去的养老政策很多,看起来面面俱到,但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
目前,我国60 岁及以上的老人已经超过2 亿,其中失能老人数达到3700 多万。在他看来,失能老人应该作为发展老年服务的突破口。因为这些老人对养老机构的需求最为迫切,养老费用也最为沉重。如果他们不去养老服务机构,老年服务机构空床率高经营亏损难以为继的局面很难改变,机构发展不能持续,也会拉社会福利事业的后腿,形成恶性循环。
唐钧给出了两个解决办法:一是可以通过长期积累的保险手段来筹集资金,二是政府和社会提供救助和补贴。
如果能以保险和补贴的手段解决了失能老人住不起养老院的问题。一个良性循环可能由此出现——有长期照护需求的老人有了支付能力,入住老年服务机构,老年服务机构的床位客满经营获利,机构的兴旺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如果这能够实现,我们就更没必要担心高额押金的问题了。“富裕”起来的民营机构为了在竞争中获胜,会从各个方面提升服务质量,高额押金这样有违法风险的陋习很可能被养老机构最先抛弃。“富裕”起来的老人们,对收高额押金的养老机构,也有了更多拒绝的底气。
行业中出现种种乱象,呼唤政府的监管没有错。然而,我们也应该明白,任何监管都是有成本的,没有公平的市场和对症的政策,光有监管可能只是扬汤止沸。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