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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 养老机构究竟存在哪些责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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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究竟存在哪些责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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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敏 (小学一年级) | 转载 网络 |
2019-1-3 09:07 |查看: 3193|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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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原敏 于 2019-1-3 09:09 编辑


  养老院的发展背景

  随着更多的“4-2-1”模式家庭的出现,人们的养老方式的观念也在不断的改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认为去养老院生活是一种时尚,不但可以加强与外界的沟通,而且还可以更好地促进身心的健康发展,其中有一些老人是从考虑子女的难处出发,他们表示不愿拖累儿女,主动要求住进养老院,以减轻家庭子女的负担。有些老人则表示与其在家独自一人,还不如住在养老院,不仅可以得到比在家时相对优越的生活、医疗护理等方面的照顾,有人陪着说话聊天,可以和很多人一起互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另外,一些年轻人认为奢华的养老院将是他们为父母做的最好的选择,在花钱买心安的基础上避免没有时间精力照顾老人而导致的“不孝”罪名。奢华的环境、价格、设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他们在感情上的愧疚感。与此同时,由于人口老龄化速度不断地加快,养老服务行业愈加受到政府的重视,国家、地方相继出台了优惠的扶持政策与补贴。加之民营资本开始投入兴办养老机构,养老院、敬老院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了出来。

  养老院的责任风险

  (一)从养老院的运行机制角度分析


  养老院主要为老年人提供集体居住的场所,在保证吃穿住行等基本生活保障的基础上,还提供包括保健、康复、文化娱乐、社会交流、心理咨询等综合性服务。但是从养老院的运行机制中,我们发现:其实养老院还存在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了居住在养老院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1.受经济条件制约


  养老院不仅在前期的建设过程中的投入较大,而且在后期的经营中的压力更大。由于投入不足,养老院在健身、医疗、康复训练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中严重缺乏。虽然养老机构享受到国家及地方的政策扶持和补贴,但是受到养老院投资规模大、利润低并且资金回收期长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经营者为了养老院的经济效益,会通过增加养老院的床位以提高收入。同时,为了减少成本,经营者忽视了养老院饮食、居住、卫生等方面的改善,导致入住的老年人生活质量得不到提高。这造成老年人居住环境一定程度上的下降。这个情况是公立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共同面临的问题。老人入住养老院,更多的是为了寻求情感上的满足,需要一个“家”的感觉。但是目前养老院却是设施普遍落后,只能满足最基本的日常生活需求,而缺乏情感的交流。这导致养老院中的大多数老人情绪处于一种悲伤低落的状态。没有达到养老院创立的宗旨。


  2.人力资源不足,人员素质偏低


  养老机构在对护理人员的薪酬支付上矛盾重重。一方面,相对于其他服务行业,养老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养老机构不愿意支付太高的薪水,这使得愿意担任养老护理人员的数量减少。另一方面,由于经济的发展及通胀的影响,社会人员的工资水平不断的提高。养老院受到资金短缺的严重制约,难以支付相当数量的专业护理人才的薪资,故而减少了专业护工的应征招聘。这样的双重矛盾,导致养老机构的人力资源严重不足,一职多兼和专业不对口的现象比比皆是。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养老机构日常工作的高效运行,同时也为养老机构的今后发展带来了深刻隐患。由于专业护理人员数量不足,素质参差不齐,养老机构服务不到位、错位、甚至缺位等现象就难以避免。这也就直接的为入住老人发生意外、养老院与入住老人家庭发生纠纷埋下了伏笔。这不仅造成了老人的精神损失、养老院的经济损失,更是影响了养老机构的公众形象,对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阻碍。


  (二)从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角度分析


  对于养老院而言,首当其冲的责任风险就是入住老人发生意外伤亡。由于老年人是各种慢性病的多发人群,加之身体的各项机能在衰退,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很容易发生一些意外事故。尤其是入住养老院的老年人,多数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一份调查报告中显示:在一所受调查的养老院中,28位老人年龄在60-90岁之间,其中残疾和孤老的比例为11:17;进院时间最长的达10年,最短的为半年;老人整体身体健康状况一般,2个患有严重疾病,其他大部分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只有少部分老人身体健康。同时,养老院中部分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专业从业人员也表示:“老人出现意外的诱发因素非常多,如意外跌倒、意外哽噎、突发疾病、甚至有护工搀扶老人却导致老人肋骨骨折的情况。”种种事实表明,即使老人受到专业人员护理,但是发生意外状况还是难以避免的。


  不过,对于发生意外的老人的家属而言,老人入住养老院就是为了得到应有的照顾,子女支付了居住账单,但是老人依旧发生了事故,这是养老院的疏忽与责任,因而要求养老院进行赔偿。我们可以通过一下3个案例进行分析概括:


  1.一名患脑梗的老人在下楼时突然摔倒,导致死亡,家属要求养老院赔偿50万,在多方调解下,最后养老院赔偿了25万元。

  2.一位退休的电器工程师洗完澡后,因怕冷抱着电炉取暖,由于身上水没有擦干导致意外触电身亡,后来养老院向老人家属赔付了1万多元。

  3.一名老汉洗澡后发现其拐杖留在宿舍中,护理工让老汉在澡堂内等待,自己去宿舍取拐杖。返回时,护理工却发现老汉已经滑倒在地难以动弹,经医院检查后确诊老汉的大腿骨折。老人家属认为养老院监护不力而将该院告上法院,法院判令敬老院和老汉各承担50%的责任,最终养老院向老人家属赔偿1万多元。


       通过社会上相关案例的结果分析可以发现:在老人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的情况下,养老院极大多数都是要进行数量不同的赔付,而且有时候金额不少。这对于资金已经运转困难的养老机构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据调查显示,一个中等规模的养老机构一年的利润仅是十万多元。有的养老院更是因为难以支付这种高额的赔偿而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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