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养老机构“低入住率”的原因
时间: 2019-3-28 00:02 发布者: 我的长辈 查看: 2311 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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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长辈 ( 管理员) | 转载 中国人口报 作者: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朱凤梅 |
2019-3-28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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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同年,民政部、发改委等联合出台《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等模式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
然而,在养老服务社会化提供过程中,“低入住率”一直困扰着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并日益成为学界关注的话题。
了解民办养老机构当前发展的问题所在,不仅有利于养老服务市场的培育,也有利于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笔者利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课题组2016年的养老机构调查数据,对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探讨,得到了一些有益的结论。
第一,“价格决定论”未得到有效证实。
一些观点认为价格因素是影响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的重要因素,而笔者研究发现,仅自理老人月收费对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有影响但影响并不大,“价格决定论”并未被证实。可能原因在于我国养老服务市场价格实施“双轨制”,即政府一方面允许公办养老机构按照市场定价和政府定价两种方式分别向社会老人和“三无”“五保”老人提供服务;另一方面对民办养老机构实施养老服务价格改革。
理论上,在服务质量无较大差异的情况下,民办养老机构的定价策略只有接近公办养老机构的服务价格才能达到吸引老年人入住的目的。而公办养老机构由于有财政给予的土地、房屋和设备上的补贴,其价格必然不会太高,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民办养老机构服务价格。
第二,“显性”人力资本配置影响显著,且这种影响对公办养老机构也不例外。
原因在于,不同于其他商品和服务,养老服务是基于人与人之间长期的、带有互动性以及感情色彩的关系型服务。在当前尚无技术替代的情况下,养老服务提供过程中人力资本投入的多少也就被作为衡量服务质量好坏的“显性因素”,这里的人力资本包括与养老服务提供相关的所有人力投入,如护理员、医生、护士、管理人员、营养师、厨师等。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老年人对养老服务需求可能更多的是一种基于人的照料服务需求。
第三,“时间因素”发挥显著影响。
研究显示,民办养老机构运营时间的长短对其入住率具有显著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在公办养老机构中并不明显。对民办养老机构来说,一方面可能需要时间进行机构管理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需要时间进行品牌宣传,并通过口碑机制扩大影响力。
对于老年人来说,养老服务是一种“关系型”产品,同时也兼具“信任品”的特征,在对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无法预先得到准确了解的情况下,往往可能更加信任由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传统的观念认为,公办机构不会以盈利为目的。国外研究文献亦表明,养老服务市场具有信息匮乏的特征,消费者倾向于选择信任非营利性机构。
第四,财政补贴有助于提高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但长效的补偿机制可能更为重要。
研究显示,相对于无任何财政补贴,有财政补贴的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更高。其中,按床位补贴以及按“床位+服务量”的补贴模式对提高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最为显著。研究还发现:那些之前享受过财政补贴但当前不再享受财政补贴的民办养老机构与无任何财政补贴的民办养老机构在入住率上并无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差异。也就是说,一旦民办养老机构不享受财政补贴,其入住率存在下降的可能。
研究结果具有很强的政策含义:在尚未形成公平竞争环境的情况下,老年人特别是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对民办养老机构的价格并不敏感,但却对民办养老机构的人员配置水平尤为看重。
对民办养老机构来说,要提高人员配置必然增加机构成本,在服务价格无法提高太多的情况下,可能更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然而,当前的财政补贴政策缺乏可持续性。
解决这一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尽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保险支付的角度购买养老机构服务,以服务质量换入住率;二是考虑以公建民营的模式提供养老服务,以降低民办养老机构成本,减少时间因素对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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