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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注意!“五险一金”迎来4个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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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五险一金”迎来4个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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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龄网 (管理员) | 转载 中国新闻网 |
2018-5-22 09:05 |查看: 3660|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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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五险一金”发生不少重要的变化,这些新政策、新变动,对老百姓的收入待遇产生有益影响,同时也给企业减负带来利好。

漫画:养老金迎上调。 作者:王珊珊

  两种养老金待遇都上调了

  近期,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了。5月10日,人社部和财政部下发通知,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

  此外,今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上调5%左右,各地区要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批。

资料图:退休教师们参加活动。 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养老金中央调剂制度方案获批

  5月11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方案》。

  会议要求,在不增加社会整体负担和不提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基础上,通过中央调剂基金筹集、基金拨付、基金管理、中央财政补助,合理均衡地区间基金负担,实现基金安全可持续,实现财政负担可控,确保各地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资料图:招聘会现场在洽谈的双方。中新社记者 李进红 摄

  社保费率继续阶段性降低

  自2018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19%的省(区、市),以及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9%的省(区、市),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截至2017年底)高于9个月的,可阶段性执行19%的单位缴费比例至2019年4月30日。

  同时,自2018年5月1日起,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区、市),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期限至2019年4月30日。

  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有变化

  住房公积金在缴存、提取方面都迎来新规。住建部等部门近日下发《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各地区2016年出台的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到期后,继续延长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各地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确定,最高不得超过12%。

  在提取方面,住建部等部门下发《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大力推行网上审核和业务办理,缩短审核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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